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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由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了知识产权,根据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侵仅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北京法律顾问服务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电话(微信):18911295148、010-57127589,邮箱:13681225148@163.com,QQ:404431986。 王 莉律师电话(微信):18911225148、010-57127389,邮箱:13522702600@126.com,QQ:973495608。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