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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遭举报抄袭 诉北邮撤销学位违规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因论文被指抄袭, 王同学的硕士学位被北京邮电大学撤销。认为学校的撤销决定违规,且被评议的论文电子版疑被室友恶意篡改,自己最终提交的纸质论文并无抄袭行为,为此,王同学将北邮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撤销被诉决定。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今天下午,北邮在庭审时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学校听取了王同学的陈述,且学校评议时也查看了王同学纸质版论文,并不影响抄袭结果的认定。

  案情 毕业论文遭举报抄袭 北邮学生被撤销学位

  王同学1990年出生,住北京市,现无业。今天其本人来到法庭参加庭审。


  王同学原系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2015年4月份毕业,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之后,学校于2015年6月份收到匿名举报邮件,内容为举报王同学学位论文抄袭。

  学校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后,于2015年10月22日作出决定,并于10月24日在网站发布公告,撤销王同学硕士学位。


  王同学表示,学校对于学位撤销的处理方式违反《北京邮电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校方应当在落实处分、通报决定之前,以情况通报书方式告知本人,如本人没有申诉或者提起申诉的复查期间,处分决定不能执行。“而学校在此期间没有告知我,就直接执行撤销决定,并在网站公告,已经对我的工作、落户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在撤销学位后,王同学前往学校教务处核实了毕业前提交的最终版纸质论文,以及学校论文系统内的电子版论文,发现两个版本的论文存在较大出入,尤其是最终核心成果的图象,举报信中所采用的论文为其电子版论文,举报关键也是最终的成果图象。


  王同学表示,他已查明举报人为原宿舍同学,系统内的电子版论文疑遭到他的恶意篡改。而自己最终版的论文无抄袭行为,最后章节的图象为独立完成。撤销决定是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系统电子版所作出的。


  庭审 学校:电子和纸质版有出入 但不影响评定

  原告的硕士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学校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法庭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黄先生表示,学校在调查过程中,听取了王同学的陈述,也委托其导师告知了这一事实,之前王同学也向学校写了检讨书,承认了抄袭行为。

  学校在接到举报后成立了调查工作组进行调查,并经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认定, 2015年10月2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认定,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撤销王同学硕士学位的决定。“学校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保障了王同学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表示。

  对于王同学提出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的问题,学校表示两版论文是有一定出入,但不影响评定,学校是根据电子和纸质综合进行的评定。

  对于学校的答辩,王同学提出质疑,“我在事后问过两位评定我论文的专家,他们都表示并不知道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出入,而且,专家们看的纸质版有可能是电子版的打印版,并不是我的最终论文。”


  同时,王同学称,自己写的检讨书是承认在论文书写过程中有抄袭行为,最终的论文是自己独立完成,经检测,文字的重复率也低于10%。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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