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律师网

www.lawyer5148.com

    北京合同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18911295148 18911225148

首页 >> 借贷合同 >>私人法律顾问服务 >> 最高院明确年利率超24%不保护,P2P平台该乐坏了
法律顾问
更多
  • 茉莉芬芳满庭香,法暖人间爱无疆——访北京

    茉莉芬芳满庭香,法暖人间爱无疆——访北京

    茉莉芬芳满庭香,法暖人间爱无疆——访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莉律师中国律师年鉴网——名律师访谈编者:她生于法律世家,她是人人艳羡的骄傲的公主,然而,或许

  • 李宏宇律师

    李宏宇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研究会会

  • 王莉律师

    王莉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莉律师曾执业于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任公司法专业委

  • 北京法律顾问网

    北京法律顾问网  北京法律顾问服务热线电话:李宏宇律师电话(微信):18911295148、010-57127589,邮箱:13681225148@163.co

  • 法律顾问单位

    两高所律师先后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

    联众世界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包装进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高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所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两高律所(北京企业法律顾问)由一批毕业于

详细内容

最高院明确年利率超24%不保护,P2P平台该乐坏了

/李俊慧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24%,法院将不予保护

  看到此消息,相信悬在很多P2P平台心里的石头终于可以“软着陆”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的司法解释。

  根据《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单说,民间借贷年利率高于24%,将不受法律保护,起诉至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而这对于广大P2P网贷平台来说,堪称一个大红包

  要知道,在P2P网贷平台竞争中,除去安全性外,对用户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平台上相关项目的年化利率水平,很多平台在争抢客户时都祭出高回报大旗,其中,个别项目的宣称的回报高达30%

  如今,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出台,这些P2P平台就无须用此类高回报项目吸引客户,而对于客户对平台上项目回报率不高的质疑,则完全可以说,那些号称高回报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此番修订发布的《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还有哪些亮点?对于国内P2P行业发展还将产生哪些影响?

  三大亮点:厘清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此番最新发布的《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全文33条、共4842字。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法律适用的最新解释,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一:25年来首次重新修订。事实上,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适用或司法解释,在此之前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可以看到,该解释距今已有近25年时间,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年社会民间借贷现实和纠纷现状。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数据,仅201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达52.6万件。这个数字已接近2011年全国法院全年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总量(59.4万件)。

  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的背后,反映了民间借贷是当前各个地区非常普遍的社会现实或融资方式。

  尤其是进入2013年以后,各类P2P网贷平台的大量涌现,使得民间借贷的传染性更强,覆盖范围、参与人数、借贷金额也都出现了滚雪球式的增长。

  而伴随一些P2P平台资金断链及跑路,更是让民间借贷纠纷或案件规模呈现几何倍数的增加,不得不说,25年前的司法解释已经很难适应或覆盖当前的纠纷现状。

  亮点二:P2P网贷平台纳入规范。第三方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6月底,国内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量增加至2028,单日成交额超过10亿元,参与投资的人数接近10万人。

  与此同时,“跑路”或倒闭P2P平台也呈现高速增长趋势,从去年的每月10余家到今年的每月上百家,累计出问题的P2P平台已有近千家。

  截至目前,P2P行业的监管政策尚未出台,但是P2P平台引发的问题却在不断发酵。如今,此番最高院发布最新司法解释,专设一条用于指导各地法院解决与P2P平台相关的案件或纠纷。

  根据《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除“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之外,“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对于部分非法P2P平台,或者说打着P2P旗号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之实的网站或平台,《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规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换言之,此类受损用户权益保障或救济不能按照民间借贷关系来处理,而只能由受害当事人针对平台或不法分子另行起诉索赔。

  亮点三:年化利率超24%不受保护。在此司法解释出台前,在民间借贷纠纷或案件审判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不予保护。按照当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相当于年化利率超过19.4%的部分将无法获得保护。

  而根据《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支持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换言之,包括P2P平台在内的民间借贷约定年利率24%受保护,超出36%的可退还,介乎24%-36%的,属于“模糊地带,纯靠自觉自愿,不论是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还是借款人要求退还,任何一方起诉至法院都不受保护。

  此前,为了招徕用户或发展注册会员,包括人人贷、拍拍贷、宜信、陆金所等在内各大P2P平台都有阶段性推出过年化利率高达30%的借款项目。与此同时,年化收益20%左右也是很多主流P2P平台回报率上限。

  如今,对于一度低于年利率20%24%的主流P2P平台来说,它们平台上的借款项目回报率有了一定的上浮空间,而对于那些高于年利率24%P2P平台来说,则可以“借坡下驴”适当降低利率水平,降低平台运营风险。

  两大影响:利好P2P行业健康发展

  回归到P2P行业发展问题上,继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P2P平台监管归口银监会,坚持平台功能和中介服务,此番最高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又给P2P平台的法律定位、法律责任及经营行为予以进一步明确或规范。

  影响一:明确两类P2P平台法律责任界限。司法解释将P2P平台划分为两类,一种为纯媒介服务性质的民间借贷服务平台,一种为承担担保责任的民间借贷服务平台。

  对于纯媒介服务性质的P2P平台,其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均比较低,对于平台上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无需承担责任。而对于承诺担保的P2P平台,则需要对借款人的跑路不还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两类平台的责任差异,一方面,将促使P2P平台根据行业趋势及自身规划,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另一方面,将提醒广大参与网络借款的网民或用户,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类型的P2P平台。

  影响二:引导P2P平台竞争聚焦服务和安全。诚如前述,此前P2P平台吸引客户的重心很多放在了回报率上,片面追求推出高回报项目吸引用户参与平台借款。

  而这种竞相高回报的比拼,也让很多非法P2P平台“浑水摸鱼,大多数跑路或倒闭的P2P平台都是平台上借款项目利率太高,吸引了很多资金,但都无法及时偿还,最后选择跑路或倒闭。

  劣币驱逐良币致使整个P2P行业在网民或用户中的口碑信誉不够高,进而遏制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番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受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不仅有助于加速P2P行业洗牌,将P2P平台理财收益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也有助于网民或用户更安全的选择或参与网络借贷。

  事实上,在此前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作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纲领性或提纲性文件,关于P2P平台的运营行规范及法律依据层面,已明确P2P平台的网络借贷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司法解释,也是对《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内容的具体落实和细化,预计P2P平台进入门槛、行业监管等实施细则将会很快出台。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




北京法律顾问服务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电话(微信):18911295148、010-57127589,邮箱:13681225148@163.com,QQ:404431986。

王    莉律师电话(微信):18911225148、010-57127389,邮箱:13522702600@126.com,QQ:973495608。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 电话直呼

    • 010-57127589
    • 18911295148
    • 18911295148
    • 李宏宇律师 :
    • 王 莉律师 :
  • 李宏宇律师的微信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