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4〕159号 |
京建发〔2014〕15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087-2014,代替DBJ/T01-27-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有关处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
|
北京法律顾问服务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电话(微信):18911295148、010-57127589,邮箱:13681225148@163.com,QQ:404431986。
王 莉律师电话(微信):18911225148、010-57127389,邮箱:13522702600@126.com,QQ:973495608。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