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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一墓地建“活死人”墓 碑上刻“姚明”

  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村民王女士目前还好好地活着,但是她却发现自己的名字被用金粉写在了华夏龙苑墓地里的一座墓碑上。

  不满“被死亡”,王女士遂以侵犯名誉权和姓名权为由,将向外承包土地的崔村镇镇政府和麻峪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发

  墓地惊现活人墓碑吓坏村妇

  现年59岁的王女士起诉称,2013年11月12日,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的一名村民告诉自己,在该村一处叫华夏龙苑的墓地内,她的名字被用金粉写在了墓碑上。

  王女士立刻到墓地查看,经过一番寻找,果然在一个黑色的花岗岩墓碑上发现了自己的名字。王女士说,当她第一次在墓地看到自己的名字时,立刻被吓傻了,瘫坐在了地上。王女士称,她曾找墓地方的工作人员讨说法,“墓地工作人员告诉我,墓碑刻村民的名字,是为了应付检查和宣传,名字是工作人员从村民各家祖坟抄来的”。王女士在墓地里看到,她和她去世的家人姓名都被刻在碑上,除了她,墓地里还有其他在世村民的墓碑。

  王女士称,自己还在世,就被别人把名字刻在了墓碑上,“在农村来说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讳”。由于找不到承包农村土地建造墓地的开发商,王女士将村委会和镇政府告上了法庭,因为“没有他们同意,墓地是建立不起来的”。王女士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姓名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

  庭审

  两被告墓地用地属合法承租

  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昌平区崔村镇镇政府和麻峪村村委会的代理律师出庭应诉。他们均表示,王女士诉讼主体不适格,镇政府和村委会并没有对其实施侵权行为。

  村委会称,2012年,镇政府与承包公司签约的土地是一块荒山,现在仍在承包期,承包手续合理合法。“开发商是否建墓地,目前无法确定,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对于是否刻“活死人碑”,村委会和镇政府均表示不清楚。

  镇政府的代理人也表示,其并不知道王女士是否曾向政府反映过活死人墓一事。

  法庭上,王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墓地写有自己家属名字的墓碑照片,以及此前在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此事的录音。王女士称,“可见他们是完全知道这件事的”。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律师则均对王女士出示的墓地照片的真实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内容提出异议,表示写有王女士名字的墓碑不能说明镇政府和村委会就有侵权行为。

  王女士民政局曾取缔该墓地

  面对镇政府、村委会的答辩,王女士称,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都曾就此事和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多次协商,并取缔拆除过该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不可能不知道。

  王女士说,2014年2月前后,她曾再次去墓地查看,发现原来写有自己名字的墓碑上的字已被擦掉。王女士称,由于镇政府不提供墓地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她自己无法详细填写开发商的信息,因此在诉讼之初没有将开发商列为被告。王女士在法庭上提出申请,追加墓地开发商为本案的被告,并希望法庭能够调取墓地开发商的信息。

  由于王女士追加了被告,法官决定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庭审结束后,王女士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称,家中被私自立了碑的,不光是她自己,还有她的爷爷、奶奶、父母和丈夫,“我们的名字被分别写在了至少3块墓碑上”,王女士说,她曾质问华夏龙苑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把活人的名字刻在碑上,对方的解释居然是“重名重姓”。

  王女士对此答复并不满意,于是开始找民政局解决问题。此后,开发商曾派来一个临时代表与自己达成口头协议,对方承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金10万元。“但我至今没听到一句道歉,也没拿到一分钱。”

  王女士说,为此,自己本村的村名还曾议论自己的要钱行为。“他们说我是挣死人的钱,但我觉得这是在替自己维权。”

  追访

  民政局

  正在查处该墓地

  昌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华夏龙苑墓地为非法公墓,目前民政部门正在查处。“我们全天24小时都在监管着,不允许其向外出售墓穴。”对于已有的墓穴如何处理,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听领导的”。

  律师

  立碑方构成对王女士侵权

  曾代理多起名人维权案的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戚连峰律师认为,王女士本身还在世,而墓地一方就将其名字写在了墓碑上,已经侵犯了王女士的名誉权。戚连峰解释称,这相当于对人的一种诅咒,体现出了对王女士本人尊严的不尊重,因此对方构成侵犯名誉权。

  戚连峰称,墓地一方还对王女士的姓名权构成了侵犯,墓地一方在没有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就将王女士的名字写在了墓碑上,并且不是出于正当目的来使用,其行为已经侵犯了王女士的姓名权。

  探访

  涉案墓地属非法公墓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了麻峪村的华夏龙苑墓地,这个墓地坐落在一座山脚下,三面环山。

  在墓地大门口,竖着一块很大的蓝底白字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四个大字“非法公墓”,落款为“昌平区民政局制”。在这块牌子后面,还有一块较小的提示牌,紧贴着围墙,上面同样标识着“华夏龙苑是非法公墓”几个字,上面的落款为“昌平民政局,崔村镇政府制”。

  随后,记者推开虚掩的大门,径直前往墓地,一位约60岁左右的老汉从墓地门内的平房中走出叫住了记者。对方自称是陵园的管理员,他告诉记者,目前开发商已经不在此地进行经营,而是委托自己在此地管理、看护,该墓地目前暂不对外出售墓穴。

  记者看到,墓地坐西朝东,被山脚包围,共有32排墓碑,每排约38块墓穴,除了没有立碑的墓穴外,记者粗算,该处墓地有超过600块墓碑。而多数墓碑前,杂草丛生,不像有人常来的迹象。

  “姚明”之名也被借用

  记者在墓地看到,所有的墓碑均为黑色,除了少数墓碑没有写名字外,其余墓碑分为两种。一种是刻有墓主名字的墓碑,刻字后用金笔描名,另一种则是仅仅用金笔书写名,但没有篆刻痕迹,且立碑人处没有姓名。对于这两种墓碑,管理员解释称,墓碑上墓主的名字是被确确实实刻上的,这个墓碑就是真的,里面有骨灰盒。而墓碑仅仅是用金笔描写的,则墓内没有骨灰,是假墓地。

  管理员说,该墓地的600多墓碑中只有不到300个碑是真的,除去空白墓碑外,其余200多个都是假墓碑,“上面写着的名字都是工作人员瞎编的,写假名字就是为了躲避民政局的检查”,管理员说,此前墓地申请了公益墓地,但手续一直没有批复下来,但墓地一直在偷偷向外卖,因为害怕民政部门来检查,工作人员就胡编了一些名字,用金笔写上,等到墓穴卖出的时候,再把字涂掉,用刀刻字。

  记者在一处没有刻字仅用金笔描名的墓碑前看到,该墓穴的墓主为“姚明”,碑是子女立的,但没有具体子女的姓名。而在不远处一个同样没有刻字的墓碑上,墓主为“林志炫”和“邓丽雯”夫妇,立碑人处同样没有名字。

  墓穴单价3万到5万

  为何非要申请公益性质的墓地?管理员告诉记者,所谓的公益墓地就是给本村本地的人使用的墓地。“这种墓地好审批,区县的民政局就可以批,而且可以和政府合作建设,所以土地不仅能多占,还有政府的补助款,但不可以卖给外地人。”管理员说,墓地以前一直打着公益墓地的名义偷偷向外出售,“买的都是外地人”。

  管理员称,“这里的墓地贵的要5万元,便宜的也就3万元左右,比旁边的陵园至少便宜一半的价格”。管理员边说边指向一栋破烂的平房,“这事曝光后,销售部的办事室都被砸了”。记者看到,该房屋窗户玻璃上留下了大大小小数十个洞,“我每天24小时看守,公司很少派人过来”。

  管理员说,门口的两块大牌子确实都是此前民政部门所立,民政部门声称对墓地24小时监管,但自己在这里两年多了,民政部门根本就没来过几回。“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是非法公墓,确确实实有人把坟埋在这了,民政部门也不敢迁,谁家老百姓愿意让人迁祖坟?”

  来源: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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